资质证章管理
一、工作目标及主要作用
加强学校印章及资质证件管理,规范用印及资质证件领用程序,维护印章及资质证件的凭信作用与权威性,保障印章、资质证件保管和使用的安全,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总体工作
(一)学校印章、资质证书等均属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物品和文件,一旦丢失,后果不堪设想,必须严格管理,按程序办理使用、借用程序,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二)所有公章及资质证件原件原则上不得携带出单位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出使用的,必须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审核、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携带出使用。
(三)严禁在空白的介绍信、合同、担保函、公文用纸上用印。
(四)学校领导已签字文件、材料可直接用印,不必再走审批程序。
(五)申请用印的重要文件要留复印件。
(六)合同文件需在走完合同审批程序后方可用印。
(七)印章、资质证书管理人员要尽量保持稳定。
三、注意事项
(一)涉及学校重要经营业务、一定数量货币支付、经济合同,以及对学校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印必须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二)公章保管人施印时必须认真核对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印章使用审批表”上的内容是否一致,严格把关。
(三)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及合法授权人按程序签发的文稿及法定代表人已经签字的文书,可由管理人员审核后直接用印或使用学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其复印件外,应当履行下列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用印或用资质证件申请表。
2.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
3.保管人员根据用印或用资质证件申请表填报的事项用印或用证。
4.使用资质证件复印件,用证人应在复印件上填写使用说明,并在说明处加盖学校公章。
证照、印章管理工作流程